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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违法处理中心窗口开出全市首张交通运输罚没电子票据,标志着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罚没款收缴正式启动“电子化”。
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按照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通过自查发现的“缴纳罚款需要跑两趟”问题,积极与泉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被成功列入本市除试点单位外第一批运用财政电子票据的单位,实现“一网通办”网上缴费模式。
通过网上缴费模式,当事人在违法处理中心窗口即可实现案件处理、缴费及电子票据开具、下载、打印“一站式”便捷服务,电子票据不仅可以通过邮箱发送给当事人,也可通过短信链接登录“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查询获取电子票据下载保存到手机中,方便随时查看、下载和报销使用,实现票据丢失零风险。
通过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泉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造“一站式”案件处理窗口,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缩短群众处理时间,做到集中处理、一次办结,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宗旨。